中科院廣州化學有限公司辦公樓門前及中軸線廣場改造工程已具備施工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設單位:中科院廣州化學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稱:辦公樓門前及中軸線廣場改造工程;
三、建設地點:中科院廣州化學有限公司辦公樓前;
四、建設規模:廣場及臺階面積約2280m2;
五、招標內容:拆除現有路面、臺階、花基及水泥預制塊等,重新鋪設花崗石、植草磚及粘貼仿古陶瓷磚等(含基層),給排水及廣場照明改造安裝等,按設計圖紙對廣場、臺階改造等的施工承包;
六、承包方式:按招標單位的施工項目內容、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技術要求、材料的使用要求及現場確定的施工范圍,承包本招標工程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驗收及質量保修;
七、施工工期:30日歷天,預計從2011年5月11日至2011年6月10日。
八、報名時間:2011年4月20、21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
九、報名地點:中科院廣州化學有限公司物業管理部
聯系人:劉工、陳工 電話:85231234、85231283
十、投標人報名合格條件:
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2、投標人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兩項資質之一: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或以上企業資質;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或以上企業資質;
4、外地企業參加投標已在廣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完成了備案手續;
5、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
6、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7、沒有因投標人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合同中止、糾紛、爭議仲裁和訴訟的企業。
十一、報名及資格預審提交資料(按以下順序排列裝訂成冊壹份):
1、投標申請函(需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名);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具有法定代表人簽名和蓋公章的對參加本工程投標的法人授權委托書(提交均為原件);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如為外地企業應另需備案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本條要求資料或證件提交復印件,另需提供原件核對);
4、已完成與本招標項目相關(或類似)的工程情況介紹資料(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資料復印件,另需提供原件核對);
5、投標人的反映企業實力的其它輔助說明資料,如ISO認證、重合同守信用證書、銀行信用等級及其它有關獲獎榮譽證明資料等(提交復印件加蓋公章);
6、投標人對上述第十條第5、6、7點符合響應的承諾函。
十二、本工程將對各投標報名單位進行資格預審確定正式投標人。如資格預審合格人數大于或等于三名且小于或等于五名時,取全部資格審查合格人為正式投標人;如資格預審合格人數大于五名時,將采用擇優方式確定排序前五名的資格預審合格人作為正式投標人。
十三、領取招標文件、設計圖紙、工程量清單及現場勘察時間另行通知。
招標單位:中科院廣州化學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